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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深山煮尸

望着山林远处,她知道,她这一生所求大抵只能是豪言了。身在封建王朝,女子不能为官,即便为官,总有些想一开口便翻覆公理的贵人大佬,公理?难!

    身旁久无声音,却总有一道目光定凝着她,深沉,慑人,探究,审视。

    半晌,听那人问:“你觉得,朕有一日也能成明君?”

    暮青回过头来,目光有些怔,语气有些不解,“陛下本来就是明君。”

    就像今晚,他本可以带她去刺史府,却带她来验柳妃的尸。一个能先臣子后君王的人,是深谙御下之道的聪明人。再加上之前她所看到的,开明,识人善用,胸有乾坤——虽不知他为何以昏君之相示人,但他本是明君。

    男子忽然一怔住,山风摧着那华袖,震动莫名。那眸底,刹那间褪了深沉,褪了慑人,褪了探究,亦褪了审视,不见慵懒,不见春意,只见星辰漫了眸,温柔遮了天。

    面前锅里咕嘟咕嘟作响,暮青起身打开盖子去瞧,找了根棍子翻动,未在意身后男子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她只抬头瞧了瞧夜色,看这锅中情形,预计清早便有骨可验了。

    ------题外话------

    这章里,大兴律关于尸身的律法不是胡乱编的,出自大唐法典《唐律疏议》。

    “凡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出自[南宋]宋慈《洗冤集录》

    意思是,凡狱事莫重于死刑,死刑的审查莫重于案件的初情,初情莫重于一开始的验尸。人犯是生是死,断案是直是屈,都取决于验尸时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