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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好汉三帮

自摸不是一样吗,只有自己爽和对方没互动。这家伙完全一个奇葩,是典型的高智商低情商代表。

    白觟谦,就是刚才打电话的那位,这是一位可堪与李经明较量的所谓**,他的父亲是朝鲜的“绿豆将军”全琫准的玄孙。全琫准在东学道起义失败之后被绞死,但是后代逃亡美国得以延续。起义过程中也抢夺有一些财物,准备用作东山再起的资本,不过时事不予,全氏就在美国延续下来,不过为了避祸改姓白氏,话说那个时代韩国人对于改姓可以说像喝水一样。如果说只是这样,白觟谦也不能算一个真正**,他的母亲才是关键,这位复姓司徒的女士有个极其流弊的曾祖父叫做司徒美堂。美国的“四任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做过司徒美堂的法律顾问,你说流弊不流弊?司徒家族不仅仅是家史显赫,实力更叫人敬畏,司徒家族之于芝加哥财团,就如同罗斯柴尔德家族之于摩根财团。

    可惜白觟谦终归是个外戚,而且还有一半韩国血统,实质上根本不会受到司徒家族的重视。他同是1986年生,就读于斯坦福,现在也已经毕业了。他和李经明的相识可以用天朝的一句古话来概括“不打不相识”。有一次李经明去天使城看比赛,红袜对道奇,红袜赢了之后李经明心情大好,就到MonKee(文记海鲜酒家)去吃顿好的,在天朝呆了四年的李经明完全抵挡不住天朝美食的诱惑,相反对于他来说所谓的韩食,就是一堆莫名其妙的东西混在一起还拌上翔一样的大酱,任谁吃了两辈子那玩意都不好受。能吃一顿天朝美味自然是一大乐事,但是这时候他遇到了白觟谦,道奇队那一场输得奇惨无比,作为道奇球迷的白觟谦相当不爽,尤其是在看见带着红袜队棒球帽的李经明之后。

    两人把球场的胜负带到了球场外,先是言语冲突,接着来了一场真人对战。白觟谦虽然是外戚,但好歹也是在司徒家长大的,那一身武艺受到洪门几位红旗五爷的指点。李经明这一世为了避免重蹈覆辙经受前世苦难从幼练武,每年都会在假期去中国学武,不但练韩国的花郎道,跆拳道,在天朝期间更是学了少林弹腿。结果就是在洛杉矶街后巷角,两种少林功夫相遇了。洪门的“十三太保横练”对阵“少林弹腿(相当于潭腿·改)”。这一场自然是李经明将白觟谦揍了一顿,李经明从小苦练,遍访名师,弹腿只是其中一门而已,白觟谦一个闺女家的孩子,功夫就是洪门几位老人家随便教的,自己也没怎么上心。保镖,保什么镖,小孩子打架还叫保镖?

    李经明自五岁起每年必去武当,以李氏王朝前朝王子的身份停留两个月,终于感动了武当真正的大掌门拜入武当,自求得混元一气功(武当的不是少林的)以来练了有十年了,已经小有所成。腿上功夫全是攻杀之术,人是越练气越凶,等练了武当养生的功夫之后,气度渐渐平和了下来。刚获重生那几年,李经明大有时不我待之感,为人处事虽然较年纪来说老成得近乎妖孽,但却有点过于好胜了。家里也觉得他这性子不太可取,有过刚易折的隐忧。可是十四岁一过,李经明却一改以前的作风,不急不躁,真正有了让几个老人家也惊讶的气度。这些都是天朝神功的强大作用。

    李经明在过来找金载荣之前就已经给这三个朋友打了电话,说明了自己要回到韩国去发展,而且不是发展他已经小有成绩的信息产业,是完全没进入过的娱乐文化产业。他想找这三位朋友帮忙,也是考虑了很久的,李经明久在美国,交际圈子里不乏惊才绝艳的人物,但是真正能来帮自己的就这三个比较靠谱。几个人都很年轻,也有才华,但是得不到机会,或者说得不到与自己能力相符合的机会,最重要的是三个人都有韩国血。

    这几个人也都想过在美国发展,毕竟这里可是美国。一般人眼里就算要搞娱乐产业,好莱坞才是首选啊。李经明可不能想得太简单,好莱坞虽然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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