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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军情

,感觉了一下自己脸上的伤痕没有炸裂的危险,马上呵斥一声,带着五个中队冲了出去。那些个黄金、白银骑士按照薇的命令留在了原地。那就是一堆杂兵而已,这些骑士冲上去也没有什么功劳,免得浪费了体力。杀死几个小兵,最多就是奖励几个金币而已,可是这些高阶骑士的家族可不缺少这几个金币呢。

    两个青铜四阶骑士在雷的身边做出了示范,左手控马,右手持枪,以右手肘部控制枪尾,以产生细微的抖动。眼看他们肘部微微一抖,枪头顿时闪出了十几个枪花,迷乱了几个目瞪口呆的史马特兵的眼神后,一枪挑中了一个倒霉鬼的心口,把他挑飞了起来。

    雷欢呼:“哈哈,我明白了。”他也依样画葫芦的抖动了一下手腕,于是乎,就看到他的长枪猛的颤抖起来,一杆百炼精钢打造的刺枪,居然被一股巨力震得扭曲成了月牙一般的弧度,随后猛的弹射了出去。‘嗖嗖’的风声中,那柄长枪化作一道道弧形的寒光,砸在了那些杂兵的头上,‘啪啪啪啪’,脑浆四溅,十几个杂兵被他一枪砸翻在地,随后,那幻成一团斗大寒光的枪尖就在一个杂兵的胸膛上猛的进出了上百次,‘噗哧噗哧’的声响过后,那个小兵整个胸膛成透明状的倒飞了出去。

    狠狠的挑起长枪,看着一溜血浆从枪尖上斜斜的飞了出去,雷高扬长枪,就准备朝着前方一个小兵的脑袋砸去。那小兵惨叫一声,突然就这么把那柄薄铁刀一扔,跪倒在了地上,拼命的磕头求饶起来。这些人都是刚刚被征召进军队的,哪里见过雷这样凶神恶煞般的人物,此刻早就被雷吓破了胆子了。

    雷呆住了,再看看那些杂兵,居然也都一个个跪倒在地,再不敢动弹。看着他们依稀比自己大不到哪里,也就十**岁的面容,雷微微叹息一声,就要把枪放下。可是他的眼光瞥了一下,刚好看到那个第一个投降的士兵身后,居然背着一只鲜血淋漓的羊,而且明显是家养的那种。雷的火气莫名其妙的冒了起来,他想起了被达克骑兵屠杀的那个村子。

    鹅卵粗的枪杆重重的砸了下去,‘呼’的一声,那个士兵上半身的骨头被砸成了粉碎,惨嚎都来不及就倒在了地上。雷吼叫一声:“凡是身上有百姓财物的,全部杀死。。。通通给我杀了,不要留活口。”雷刚刚说了第一句话,就马上补充了第二条命令,因为他看到所有的杂兵都跳起来开始逃跑,他们身上都有着附近村子里面强夺的鸡鸭等等。

    雷纵马追上了一个杂兵,那个士兵惨嚎着:“天啊,把我们征召进军队,可是不给我们足够的粮食,我们也要活啊。。。不抢粮食,我们没办法活着回国的。”

    雷刺穿了他的后心,把他挑起砸在了地上,雷看着那比自己还要年轻,最多不过十六岁的面孔,低声嘀咕着:“妈的,你们要活,难道我们梵特帝国的人就不要活了么?妈的,杀干净算了。。。你们这样的垃圾兵,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你们侵入我们的家园啊。”

    想起了卡里村,雷的心肠又硬了几分,恶狠狠的拍马绕了一个大圈子,追上那些奔逃的杂兵,把他们一枪一个挑飞了起来。

    远处的薇轻轻的点头,低声说:“怎么样,这个家伙的力量实在很惊人,银狼军团的刺枪是整个帝国最沉重的武器,居然被他的臂力震得弯曲了,真是一个怪物。如果有可能,我想让他尽量成长成一个有用点的将领。”

    一个英俊的黄金三阶骑士无所谓的看着雷:“不过,薇大人,他不过是一个平民而已,难道您认为军队的那种制式斗气,可以让他成长成一个强大的武将么?您不是不知道,帝国的斗气分成三等,军队中让那些平民骑士学习的,是最弱的那一等哦。”

    薇皱起了眉头:“我当然明白。够了,不要多罗嗦,继续搜索,这些该死的家伙,简直就好像蝗群一样在西里行省到处乱跑。史马特帝国的统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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